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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19年通州区面向社会第一次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报名公告
发布时间:2019-03-29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根据2019年江苏省面向社会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有关要求2019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分两次进行第一次认定报名时间为4月8日至23日,第二次认定报名时间为6月12日至20日。现将我区今年第一次认定网上报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报对象和时间

具有通州区户籍或在我区居住持有有效期内的我区居住证的等申请人4月8日至23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报名。

(注:原通州三余、海晏、东余、恒兴、北兴桥镇现已属于通州湾,不属于通州区受理范围,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需选择“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网报时“通讯地址”栏写户籍所在地信息,同时请写明到所在乡镇,如“南通市通州区刘桥镇”。)

二、现场确认时间

因网报延长至4月23日,我区现分两批进行现场确认,建议18日中午12点前已网报成功的前来现场确认时间:4月17日至18日(上午8:40-11:30,下午1:40-5:30);18日中午12点以后网报成功的前来现场确认时间:4月24日。体检时间待现场审核通过后另行通知,现场确认时不需提交体检表

、现场确认地点

通州区行政中心(通州区政府,可百度搜寻)十三楼教育体育局1310室

、咨询电话

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可拨打通州区教育体育局咨询电话:0513-8651246568977868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或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可拨打南通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513-8521575381029813

五、现场确认准备材料

(注:有多个学历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的,网上需提交符合《公告》中认定条件的相应的证书;学历和普通话证书建议务必通过“网上核验”的方式提交,如无法在线核验的请及时电话咨询通州区教育体育局

(一)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二)户籍材料或居住证等

1.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的,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包括首页与个人页);集体户口的,需提供集体户口簿中本人户籍页,并提交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

2.在居住地申请的,需提供通州区居住证

(三)学历证书。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在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和在国外取得的学历还应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仅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现场确认时可暂缓提交学历证书,但应提供申请人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以免影响认定。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需提供)。

(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认定系统能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

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以及未经学校统一组织申请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如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注“师范”字样,需提供由毕业学校教务部门验印的个人学习成绩单(有必修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考试和教育实习合格成绩),并另提供以下材料之一证明:

1.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学校教务、档案或发展规划部门公章)。

2.带有申请人姓名和专业的当年全日制师范生录取名册复印件(需有师范专业标注,加盖毕业学校招生或档案部门公章)。

3.个人学习档案中学习成绩单上专业栏标注“师范”字样(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注明为师范类毕业生(复印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5.高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的专业栏后注有“师范”字样(复印件加盖毕业学校招生或学籍管理部公章)。

6.1999年高校扩招之前入学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其毕业成绩单中虽然没有“师范”字样,但应系统学习过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且教育实习成绩合格(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六)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相片1张(正规纸质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尺寸为33mm×48mm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并贴在照片粘贴页上提交,粘贴页电子版下载附后)。

以上材料未提复印件的均为原件。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于受理期限终止前补齐。

六、其他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具体认定范围和认定条件详见2019年江苏省面向社会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二)请申请人按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现场确认和参加体检。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无法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如因特殊情况申请人委托他人来现场确认的,受委托人也需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

(三)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如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均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一经查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对申请人做出“撤销教师资格、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或“丧失教师资格,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行政处罚。

(四)其他未尽事宜详见通州教育网发布的通知公告。



 教师资格证照片粘贴页.doc

 体检表(可体检通知明确后再正反打印).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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