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州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关于深刻吸取昆山“3.31”较大爆燃事故教训,迅速开展学习宣贯活动的通知
各镇(区、园、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3月31日,江苏昆山汉鼎精密金属有限公司数控机床(CNC)加工车间北墙外堆放镁合金废屑的集装箱发生爆燃事故,造成7人死亡、1人重伤、4人轻伤。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7月15日,江苏省政府同意事故调查组关于昆山汉鼎精密金属有限公司“3.31”较大爆燃事故的原因分析和责任认定,追究刑事责任移交司法机关的事故责任人10人(包括汉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生产部门总监、副经理、车间主任、安全部门的安全经理、安全员和安全专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10人,三家环评、安评机构因出具的报告存在疏漏,也被给予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
各镇(区、园、街道)、各部门要深刻吸取昆山“3.31”较大爆燃事故教训,立即组织对昆山“3.31”较大爆燃事故调查报告进行学习宣贯,并结合企业主体责任告知承诺专项行动大力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切实把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情况传达到每一个企业负责人、每一个安全管理人员、每一个员工。鼓励并督促企业认真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不断强化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切实消除事故隐患,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南通市通州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