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完中、职业中学,各医疗卫生单位,各教育督导组,各初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局直属单位:
为强化对学校卫生工作的管理,进一步提升学校卫生工作水平和质量,查找学校卫生防病、食品安全隐患,促进学校卫生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关于做好2013年学校卫生工作的通知》(通教财〔2013〕4号)精神,现就本年度学校卫生工作考核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积极迎查。请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和职业中学认真对照《南通市通州区2013年学校卫生工作量化考核评分细则》要求积极做好迎查准备。
2.考核要求。各片教育督导组和辖区内各镇卫生所联合成立考核小组,负责辖区内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考核评估,2014年1月10日前各教育督导组将各校考核结果和汇总表报区教育局发展规划与财务科1312室,联系人:张金华。区教育局和卫生局联合成立考核小组,在2013年12月底前负责完中、职业中学、实验小学、通州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实验幼儿园、通州幼儿园的考核评估;检查组要认真对照标准考核评分,并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所在学校、幼儿园负责人反馈,予以及时纠正整改。
3.结果运用。考核分A、B、C三个等级,其中A级(90分及以上),B级(76-89分),C级(75分以下)。考核结果将作为2013年学校卫生工作表彰和奖励的主要依据,同时,作为全区中小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中财务后勤卫生考核的依据。
以上通知,请认真执行。
附:2013年学校卫生考核细则和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