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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教育局关于加快建设乡镇(街道)社区教育中心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0-01-11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关于加快建设乡镇(街道)社区教育中心的意见

通教职社〔2008〕5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的要求,努力实现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到2009年,所有县(市、区)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目标,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现就加快建设乡镇(街道)社区教育中心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社区教育中心建设的重要意义

乡镇(街道)社区教育中心是指在乡镇(街道)社区教育委员会的领导下,以成人教育中心校为依托,整合基层党校、人口学校、文化体育等教育力量,统筹规划、指导协调本区域社区教育培训工作,具有社区教育组织管理职能和承担社区教育培训任务的教育机构。

社区教育是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发展社区教育,建设乡镇(街道)社区教育中心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是加快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推进区域教育现代化的具体体现,是全面达小康、建设新南通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市的社区教育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已有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2 个,建成省级社区教育中心7个,为推动社区建设、促进经济增长、繁荣社区文化、满足人们多样化学习需求、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做出了积极贡献。但是,我市社区教育发展的规模、速度、效益还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要求,社区教育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城乡社区教育发展不平衡,农村社区教育比较薄弱,全市社区教育的发展水平离教育现代化的指标还有较大差距。各地要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要求充分认识加快社区教育中心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市委市政府大力推进区域教育现代化的战略部署,把乡镇(街道)社区教育中心的建设抓紧抓好。

二、进一步明确社区教育中心建设的目标任务

根据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十一五”期间南通经济社会发展的总目标和推进区域教育现代化的总要求,加快构建以县(市、区)社区培训学院为龙头、乡镇(街道)社区教育中心为骨干、村(居)社区教育站为基础的社区教育网络,创新社区教育加快发展、和谐发展的机制,构建以城带乡、城乡互动的社区教育培训体系,逐步形成城乡一体、水平较高、具有南通特色的社区教育发展格局。2009年底前,全市每个乡镇(街道)均建有基本满足群众多样化学习需求的社区教育中心,社区教育资源得到充分利用,从业人员年培训率达到50%以上,基本实现社区教育的现代化。到2010年,全市建成30个市级乡镇(街道)社区教育中心。

乡镇(街道)社区教育中心的建设必须坚持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区域推进的原则,突出体制机制的创新,突出全民终身学习理念的确立,突出基础能力的建设,突出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效益。社区教育中心要为满足社区居民多种学习需求,提高科学、文化、道德素质,为城乡居民掌握技能、促进就业、增收致富,为丰富居民生活,提高生活质量,树立文明新风,增强居民对社区的亲和力和归属感,构建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三、全面把握社区教育中心建设的基本条件

乡镇(街道)社区教育中心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以乡镇(街道)成人教育中心校为依托设立社区教育中心,社区教育中心主任原则上由成人教育中心校校长担任。成人教育中心校必须是县(市、区)合格成教中心。

(二)成立由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办事处)领导挂帅,教育、人事、劳动、民政、宣传、文化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参与的社区教育委员会,日常工作机构(办公室)设在社区教育中心,办公室主任由乡镇(街道)分管领导或社区教育中心主任担任。建立健全镇(乡、街)、村(居)工作网络。

(三)配备从事成人教育、社区教育的专职人员3人以上。

(四)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按政策规定落实成人教育、社区教育经费并及时拨付,学校规范使用。

(五)有相对独立的教育活动场所,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以上,各类培训教室不少于5个。有相对稳定的社区学习点。

(六)建有社区图书馆、阅览室,纸质图书不少于6000册,报刊杂志不少于10种(建有电子图书馆的社区教育中心,纸质图书不少于4000册),配有符合教育教学需要的电教设备、电子图书、音像资料。

(七)建有计算机网络教室,计算机不少于20台。建有社区教育信息服务网站,基本形成社区教育信息传输网络,开设社区教育网络课程。

(八)基本实现社区内各级各类教育资源的综合利用,建有文化、体育活动设施。

(九)社区内所有村(居)委会均建立社区教育站(或市民学校、村民学校)。

(十)社区教育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村(居)民的参与率不低于30%。

未设立成教中心校的城市街道也应建立社区教育机构,其条件可适当放宽。

各地在建好县(市、区)级社区教育中心的基础上积极创建市级、省级社区教育中心。市级社区教育中心除具备以上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办学基础设施、装备水平、师资配备达到教育现代化建设基本要求。

(二)在县(市、区)成人教育、社区教育工作综合考评中获得优秀等级(一等奖)。

四、努力做好社区教育的重点工作

社区教育要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根本,以提高居民综合素质为核心,以服务为宗旨,把工作的重点放在经济发展急需、社会进步急需、社会成员急需而全日制学校还不能覆盖的教育领域。今后三年社区教育中心要着力做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大力推进学习型组织建设。以创建学习型乡镇(街道)、学习型社区、学习型企业、学习型家庭等为切入口,大力推进学习型组织的建设。围绕提高文明程度、丰富居民生活、构建和谐社区等内容开展学习型社区创建活动,围绕新知识、新技术、新法规的教育培训开展学习型企业创建活动,围绕道德立家、勤劳发家、文化兴家的主题开展学习型家庭创建活动,努力在乡镇(街道)形成热爱学习、文明向上、勤奋工作、兴业致富、邻里团结、生活幸福的社区新貌。

(二)深入实施农村教育培训工程。农村社区教育要服从和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局,以促进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和培养农村致富骨干为重点,积极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培养和造就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农民,使他们向科技能手、经纪人、企业家转变。充分发挥农科教结合示范基地的辐射作用,推广科教兴农项目,帮助农民增收。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革除落后民俗,树立文明乡风。

(三)积极开展新市民教育培训。要把进城务工人员的教育培训放在突出位置,通过多种形式对进城务工人员开展就业技能和政策法规方面的培训,帮助他们在城市就业,适应城市生活,融入城市社会。

(四)不断拓宽社区教育服务领域。加强对下岗职工、失地农民的就业技能培训,帮助他们再就业。对未能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进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城乡青年的就业、创业能力。重视早期教育和老年教育,加强社会、学校、家庭教育的互动,引导社区成员追求高尚的精神文化享受,倡导健康文明、科学卫生的生活方式。

五、认真落实社区教育中心建设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统筹协调。社区教育是一项综合性工作,涉及许多部门和单位,关系到每一个公民的利益,因此要切实加强领导并给予支持。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要加强领导和统筹,按照互惠互利、资源共享的原则,积极引导社区内各类教育设施的有序开放,积极发挥辖区单位、民间组织及个人在社区教育中的作用,鼓励全体居民积极参与社区教育活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乡镇(街道)社区教育中心的业务指导,配合教育督导机构对社区教育进行督导检查。

(二)科学规划,建章立制。各县(市、区)要把社区教育中心的建设列入区域教育现代化建设的整体规划,制订社区教育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基本形成以“党政统筹领导、教育部门主管、有关部门配合、社会积极支持、社区自主活动、群众广泛参与”的社区教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把社区教育工作列入政府和部门的年度工作目标,作为区域教育现代化建设评价的重要内容,作为衡量地区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指标。通过建立联席会议、目标责任考核、教育督导评估等制度,出台推动和发展社区教育的文件和规章,使社区教育走上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三)落实责任,确保投入。按照教育部《关于推进社区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04]16号)规定的“国家和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应努力按照社区常住人口年人均不少于1元的标准,落实社区教育经费”和市财政局、教育局《关于安排成人教育事业费的通知》(通财教[2006]43号、通教职社 [2006]12号)的要求,将社区教育经费列入县(市、区)财政预算。建立县(市、区)财政专项、乡镇(街道)财政配套、社会筹措补充的经费保障机制,社区教育经费达到常住人口年人均1元以上的标准,专款专用。积极采取“政府拨、社会筹、单位出、个人付”的办法,努力增加社区教育经费投入。

(四)配备人员,建好队伍。每个乡镇(街道)都要有领导同志分管社区教育工作,每一个村(居)委会配备1名兼职社区教育管理干部。加强社区教育队伍建设,制定并落实社区工作者培训计划,建设一支热心教育、乐于奉献、结构合理、满足需要的社区教育志愿者队伍。

(五)规范程序,提升层次。建立乡镇(街道)社区教育中心,由所在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向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乡镇(街道)社区教育中心申报表》(见附件),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验收组现场考察认为符合条件后审批,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在征求乡镇(街道)党委意见的基础上,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决定社区教育中心负责人的任免。今后三年力争每年创建10个市级乡镇(街道)社区教育中心,每年7月底前各县(市、区)组织申报,10—11月市教育局组织专家考察评估,对通过考评的单位由市教育局发文公布。从2008年起,创建省级社区教育中心的单位将由市教育局在市级社区教育中心的范围内推荐上报。

附件:乡镇(街道)社区教育中心申报表

二○○八年三月十一日

主题词:建设 社区教育 中心 意见

抄送:省教育厅、省成教协会,市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成人教育中心校(社区 教育中心)

南通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8年3月12日印发

共印3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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