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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乡镇(街道)社区教育中心建设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1-11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乡镇(街道)社区教育中心建设方案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

为加快发展社区教育,推进我省终身教育体系的形成和学习型社会的建设步伐,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社区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04〕16号)精神,我厅研究制定了《江苏省省级乡镇(街道)社区教育中心建设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办法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我厅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处联系。

二○○六年七月七日

江苏省省级乡镇(街道)社区教育中心建设方案

构建城乡一体的乡镇社区教育网络,整合农村各种教育资源,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是省委、省政府《关于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若干意见》(下以下简称《意见》)中对我省加快发展农村社区教育提出的工作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意见》精神,推动我省社区教育建设更上一个新的台阶,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社区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现制定《江苏省省级乡镇(街道)社区教育中心建设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富民为中心,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核心,以服务为宗旨,以弘扬创业、创新、创优的新江苏精神为主线,立足社区、依靠社区、服务社区,切实提高社区居民的整体素质和生活质量,增强社区居民对社区的亲和力、归属感,促进社区教育更好地为实现“两个率先”、构建和谐江苏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

二、建设目标和任务

紧紧围绕和谐江苏、学习型江苏和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坚持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区域发展的原则,加快构建城乡一体的乡镇社区教育网络,形成推进社区教育加快发展的新机制。依托现代教育手段,逐步建立和完善社区教育网络信息资源平台,实现社区教育的信息化管理。“十一五”期间我省将积极实施社区教育基础建设行动计划,到2010年,在全省重点建设200个省级乡镇(街道)社区教育中心。逐步形成城乡一体、水平较高、具有江苏特色的,以城市社区学院为龙头、县区职教中心为骨干,乡镇(街道)社区教育中心为基础的社区教育发展格局。

乡镇(街道)社区教育中心建设,要在市级以上社区教育实验区和省重点乡镇成人教育中心校的基础上,突出体制和机制创新;突出全民终身学习理念;突出统筹协调能力;突出基础能力建设;突出中心服务效益。通过社区教育中心的建设,大力提升社区开展全民教育培训的能力,不断满足社区居民多种学习需求,通过提高素质,帮助农民掌握技能、增进就业、丰富生活、增收致富,做新型农民,创文明新风。

三、建设标准和条件

乡镇(街道)社区教育中心是指在社区教育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以成人教育中心校为依托,整合基层党校、人口学校、文化体育等教育力量于一体,统筹规划、指导协调本区域社区教育培训工作,具有社区教育组织管理职能和承担社区教育培训任务的社区教育机构。

省级乡镇(街道)社区教育中心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市级以上社区教育实验区或省重点乡镇成人教育中心校。

(二)成立由党委、政府领导挂帅,教育、人事、劳动、民政、宣传等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参与的社区教育委员会,常设管理机构设在社区教育中心,办公室主任由乡镇(街道)分管领导或社区教育中心主任担任。建立了完善的社区教育管理网络。

(三)有相对独立的教育场所,建筑面积2500-3000平方米以上。学习点相对稳定,社区教育中心专用教室不少于6个。

(四)建有计算机教室,计算机不少于30台。

(五)建有社区图书馆、阅览室,图书不少于8000册(建有电子图书馆和阅览室的教育中心,图书不少于5000册)。

(六)建有社区教育信息服务网站,基本形成社区教育信息传输网络,并开设远程社区教育培训网络课程。

(七)基本实现社区内各级各类教育资源的综合利用。

(八)社区内有80%以上的社区居委会建立社区教育站(或市民学校、村民学校)。

(九)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教育活动的参与率不低于30%。

四、建设要求

(一)明确目标,准确定位。社区教育中心要有正确的办学目标,准确的教育定位,明确的服务宗旨。社区教育中心要积极承担乡镇(街道)政府制定的各项社区教育工作,在社区教育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制定乡镇(街道)社区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协调和指导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社区居委会等单位开展社区教育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着眼于社区居民多层次、多样化的文化需求,特别是大力开展居民最关心、最需要的就业技能等培训,帮助居民脱贫致富。要坚持分类指导,既要在省统一要求下进行整体推进,又要针对不同社区和不同的社会人群寻找薄弱环节,明确重点项目和解决关键问题,既要坚持广受居民欢迎的传统教育方式,又要善于运用现代化的教育手段,紧密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利用本地的人文资源,指导基层教育组织面向居民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区教育活动,引导居民实现终身学习,为社区教育规范化发展提供科学的指导和帮助。要制定和落实社区工作者培训计划、方案和培训工作,将社区教育工作者的培训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加强社区教育队伍建设,从而全面提高他们的整体素质。要积极开展对社区教育工作的理论研究、政策指导,引导社区教育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

(二)突出重点,形成特色。社区教育中心要把关注民生、教育富民作为开展社区教育的重点工作。积极有效地实施“五大培训工程”,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效的服务。一是全面实施现代农民教育工程,大力提升农民综合素质,培养和造就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农民;二是积极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引导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和城镇有序转移,使大批农民向科技能手、经纪人、企业家转变;三是大力实施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工程,为“三农”发展培养致富能人和技术骨干;四是深入实施 “两后双百”培训工程,全面提高农村青年的职业技能,从源头上提高农村青年的科技水平和创业能力;五是积极实施新市民教育培训工程,提高进城务工人员的职业技能和整体素质,帮助他们在城市稳定就业和尽快适应城市生活,融入城市社会,享受城市文明成果。

(三)整合资源,注重实效。打破单位和部门教育资源所有制界限,加快社区教育阵地的整合,构筑社区教育平台,实现资源共享,推进社区教育的可持续发展。首先是整合社区教育资源,有计划、有步骤地实现教育系统各类教育机构面向社会开放。同时,广泛动员社区内各单位部门积极参与社区教育活动,特别是发挥基层党校、人口学校、文化体育等教育力量,面向社区开展教育活动,逐步形成以社区教育中心为龙头、基层党校、人口学校等教育机构和村(居)委会村民学校(或市民学校)为基础、民办培训机构和其他企事业单位培训机构为补充的三级社区教育网络。其次是整合人力资源,逐步建立社区教育教师资源库,选派中小学和职业学校教师充实到镇村社区教育中心(校),负责社区教育的组织和管理;动员社区的农业技术专家、学者等科技工作者和有一技之长的社会人员成为社区教育的志愿者,为社会化教育培训提供教师资源。第三整合社区网络教育信息资源,利用网络技术和现代远程教育技术依托县(区)职教中心网、中小学校校通网、党员基层教育网等网络教育资源,建立和完善社区教育信息服务网,及时把致富信息和技术送到农民手中,为社区居民提供丰富的教育内容,初步实现镇、村(单位)、户三级数据传输和信息资源共享。

五、政策保障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乡镇(街道)社区教育中心建设的重要性,把这项工作作为教育系统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工作落到实处,作为贯彻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发展农村职业教育的重要载体。社区教育是一项综合性工作,涉及许多部门和单位,关系到每一个公民的利益,因此要切实加强领导并给予支持。要在政府统筹领导下,按照互惠互利、资源共享的原则,积极引导社区内各类教育设施的有序开放,积极发挥民间组织、驻区单位、企业及个人在社区教育中的作用,鼓励他们积极参与社区教育活动。

(二)科学规划,建章立制。基本形成以“党政统筹领导、教育部门主管、有关部门配合、社会积极支持、社区自主活动、群众广泛参与”的社区教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各社区教育中心在社区教育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把社区教育工作列入政府和部门的年度工作目标,制订社区教育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并始终把制度建设作为中心工作来抓,通过建立议事办公制度、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目标责任考核制度、教育评估督查制度等,出台一系列推动和发展社区教育的文件和规章,使社区教育走上一个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三)落实责任,确保投入。按照教育部《关于推进社区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04]16号)规定的“国家和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应努力按照社区常住人口人均不少于1元的标准,落实社区教育经费”的建设要求。建立县(区)财政专项、乡镇(街道)财政配套、社会筹措补充的经费保障机制,社区教育专项经费达到常住人口年人均1元以上的标准,专款专用。与此同时,积极采取“政府拨、社会筹、单位出、个人拿”的办法,解决社区教育的投入问题,从而构建社区教育的多元化投资模式。

(四)配好人员,建好队伍。每个乡镇(街道)都要安排不少于1名专职人员从事社区教育工作,每一个社区居委会(村)配备一名兼职社区教育管理干部。农村按总人口的万分之一至一点五的比例重点配足乡镇成人教育中心校的教师。建设一支热心教育、乐于奉献、结构合理、满足需要的社区教育志愿者队伍,使之成为开展社区教育工作的重要力量。

六、稳步实施

全省统一制定省级乡镇(街道)社区教育中心建设方案,明确具体的建设标准和要求,各省辖市具体负责制定乡镇(街道)社区教育中心实施办法。

申报创建省级乡镇(街道)社区教育中心,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并填写《江苏省创建省级乡镇(街道)社区教育中心登记表》(见附件,也可在省教育厅网站www.ec.js.edu.cn下载),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经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上报省教育厅。

根据“十一五”期间创建200个的建设目标,省教育厅将提出具体的省级乡镇(街道)社区教育中心建设要求,力争每年平均创建40个,每年7月底前由各市组织申报,10月-11月省组织专家考查认定。对通过考查认定的省级乡镇(街道)社区教育中心,省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二○○六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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