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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刘艳艳同学被评为“省十佳少先队员”
发布时间:2012-06-01  信息来源:信息中心  阅读次数:

(省委罗志军书记与刘艳艳同学牵手合影)

5月31日,江苏省第六次少代会在南京隆重开幕,我区金余小学六(2)班刘艳艳同学在大会上被表彰为“江苏省十佳少先队员”,并受到省委书记罗志军的亲切接见。

刘艳艳同学出生于山东省苍山县,自小跟随外出打工的父母来到通州,现就读于我区金余小学六年级(2)班,任学校少先队大队长。在学校的教育下,她逐渐成长为自尊自强的好少年。她体恤父母辛劳,自觉承担起照顾弟弟的责任。从幼儿园开始,她就带着弟弟一起上学。在学校里,她用一颗善良真诚的心与同学们交往,成为同学们的贴心小伙伴。她热爱艺术,能歌善舞。由她参演的舞蹈《天地喜洋洋》获得了通中片一等奖。她热心公益,关心社会。在“我为玉树小伙伴献爱心”募捐活动中,她带头捐出了自己卖废品而积攒的全部零花钱。她利用节假日与邻近的小伙伴们撕“牛皮癣”,发以“环保”为主题的传单,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环保“小卫士”。她带领全体大队委开展了 “争当四好少年”、“红领巾心向党”等多场校大队主题会。她积极参加“雏鹰争章”等少先队活动,已经光荣地获得了12枚雏鹰章。她在学校的演讲比赛、写字比赛、钢笔字比赛中多次获奖,学习成绩更是一直名列前茅,年年都被评为学校的三好学生。她还被评为通州区优秀少先队员、通州区三好标兵、通州区十佳少先队员、南通市学法小童星等荣誉称号。

省“十佳”少先队员评比每5年一次。今年的“省十佳”是在全省700多万少先队员中产生的。经过层层选拔,刘艳艳同学脱颖而出,成为南通市唯一获“省十佳少先队员”殊荣的队员。(王树峰 张 超)

又讯:同为流动儿童的金余小学五(1)班汪东旭同学,各方面表现也非常突出,近期被通州区教育局评为“南通市通州区三好学生”,被南通市通州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区教育局、区妇女联合会授予通州区“自强奋进好少年”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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