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局直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通州区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暂行办法》(通政办发〔2014〕83号)和《关于印发通州区2014年财政专项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通财绩〔2015〕3号)文件精神,决定对2014年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的教师培训经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现将《2014年教师培训经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2014年教师培训经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
南通市通州区教育局
2015年5月10日
通州区教育局2014年教育培训经费项目
绩效评价工作方案
为提高教师培训经费管理效益,强化预算单位支出责任,根据区政府文件精神,现将开展2014年教师培训经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制定如下:
一、评价对象
2014年教师培训经费项目。
二、评价内容
对2014年教师培训经费的设定情况、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为实现绩效目标制定的制度及采取的措施、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效果等内容进行绩效评价。
三、评价方式
绩效评价工作采取本局自评价和财政部门再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四、评价结果
绩效评价结果采取评分与评级相结合的形式,具体分值和等级根据不同评价内容设定。量化分值为百分制,绩效评价等级标准分为:优、良、一般、差四个等级,其中:90分以上为优,80分至89分为良,60分至79分为一般,低于60分为差。
五、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绩效评价工作分为工作准备、本局自评价、财政部门再评价、评价结果应用四个阶段(4-12月)。
(一)准备阶段(4月底前)
局人事科、发展规划与财务科组织开展教师培训经费项目绩效评价专项业务培训,建立绩效评价人员库;各局直单位、机关各科室收集绩效评价相关资料,做好自评价工作准备。
(二)自评价阶段(5月份)
1.制定项目绩效自评价实施方案(5月上旬完成)
2.局发展规划与财务科做好教师培训经费项目自评价工作业务辅导(5月上旬完成),做好财政局业务科室、再评价项目组及社会中介机构的账务检查准备工作;
3.各局直单位、机关各科室要根据2014年教师培训经费计划和实施情况,具体做好本单位、本科室2014年承办教师培训项目的自评价工作(5月20日前完成);
4.局人事科、教师培训中心主要采取数据收集汇总、指标分析、座谈、询问查证、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对项目绩效进行自评打分,形成教育局项目自评价报告,并将自评价报告于5月底前送交财政局。
(三)再评价阶段(6-8月)
1、在本局自评价的基础上,财政局组织业务科室、再评价项目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再评价,通过数据核查、实地调研、座谈、询问查证、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评价,于7月底前形成绩效再评价报告。
2、财政局组织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行业专家对重点项目再评价报告进行评审,业务科室、再评价项目组、社会中介机构根据评审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正式绩效再评价报告,并反馈给项目主管部门和被评价单位。
(四)评价结果应用阶段(9-12月)
1.本局提出整改意见,健全管理制度,规范资金使用,于9月底前将整改落实情况报财政局(9月份)。
2.财政局根据评价结果,结合下一年度预算编制,提出对财政专项支出项目预算安排、预算调整和项目管理的建议(9-12月)。
3.财政局将重点项目评价结果上报区人大、区政府,并通过党政信息网公开评价结果信息(10月)。
4.财政局组织对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自评价报告质量进行评比并进行通报(9-10月)。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教育局成立教师培训经费项目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和办公室。
组 长:张进荣
副组长:严鼎生、郭志明、王新荣、钱国华、刘 新、
成 员:张黎明、曹志荣、陈汉兵、陈宏明、秦金泉、邢 霞、张汉林、秦德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陈汉兵
副主任:陈建峰
成 员:姜成汉、周晓静、朱雪峰、严 云
(二)强化工作责任。各局直单位、机关各科室要如实填写指标数据,包括评价指标、项目进度、资金计划等,及时完整提供相关评价资料;认真开展实际与计划的对比分析,确保自评报告内容和质量符合要求。局人事科、发展规划与财务科负责指导和督促各承办单位、科室开展自评工作,并在5月底前完成本局自评打分和自评报告;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分析原因,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纠正处理。
(三)加强协调配合。各局直单位、机关各科室要密切配合财政局做好绩效评价工作,并对提供佐证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在绩效评价工作中弄虚作假、不予配合、推诿扯皮的情况,视情作出相应处理。
附件:通州区2014年财政专项支出项目自评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