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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南通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20  信息来源:局办公室  阅读次数:

各区教育局(教体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各学校(单位):

为认真做好南通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查工作,提高市区学校爱国卫生工作水平,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查工多方案>的通知》(通政办发〔2015〕61号)精神,现就市区学校做好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查动员会议精神,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形成“责任全覆盖、管理无缝隙”管理格局,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落实工作责任,推进长效管理,全面提高学校卫生工作水平。

二、检查内容及标准

1.学校健康教育。学校认真开展健康学校建设活动, 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达 100%。设有固定的健康教育专栏,每月更新内容。

2.控烟健康教育。学校认真开展控烟教育活动,公共场所要张贴规范统一的禁烟标志,建成的“无烟学校”必须悬挂牌匾,校园内无烟蒂、无吸烟者。

3.疾病防控工作。学校设立校医院或卫生室,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或兼职保健教师。做好因病缺课监测工作,及时掌握学生传染病、常见病发病情况,预防和控制工作有成效。

4.校容校貌环境。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和托幼机构教室、食堂(含饮用水设施)、宿舍、厕所等教学和生活环境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或相关规定,校园整洁卫生,无破损、无污垢,垃圾清运及时。

5.食堂小卖部管理。学校食堂及小卖部营业证照齐全,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培训及时,食品、设施卫生清洁,管理规范。

6.病媒生物防控。学校(单位)要有防鼠网、毒饵站、灭蝇灯等设施,鼠、蟑、蚊、蝇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

三、方法与步骤

此次检查主要采取材料审核与现场考察,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共分三个阶段:

1.自查自纠和集中治理阶段(5月中旬)

各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对照检查内容及标准,认真组织自我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整理完善2012——2014年台帐资料。市教育局组织专项检查。

2.省级复审阶段(5月下旬)

迎接省专家组明查暗访。

3.国家复审阶段(6-10月份)

6-7月份市专项督查组每月组织2轮检查, 8—10月份,每周组织1轮检查,对检查情况打分通报,全面做好国家复审。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是市民卫生健康水平和城市文明素质的集中体现,也是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更是促进学校卫生工作的有利时机,复审情况事关全市发展大计。各区教育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成立以学校(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迎查工作小组,层层落实工作任务,确保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二)周密组织,全面准备

各地各学校要迅速全面动员部署,对照检查内容,细化工作内容,明确工作重点,认真细致的做好台账资料收集整理工作若要按照工作标准对学校(单位)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加强检查,查漏补缺;全面提升工作水平。

(三)落实责任,务求实效

各地各学校要将复审迎查工作作为当前学校卫生工作的重点,加大宣传和教育力度,在人员、经费等方面给予支持,全力配合相关部门认真做好各项工作,随时做好迎查准备,防止因职责不清、标准不高、工作不力等问题影响全市迎查工作质量,市教育局将根据专项检查情况作专题讲评通报。

接此通知后,请迅速传达到所属中小学(幼儿园)。

南通市教育局

2015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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