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教育资讯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在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0-15  信息来源:局办公室  阅读次数:

各区管学校,各教育督导组,各初中、小学、幼儿园:

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切实保证全区大气环境质量和陆空交通安全,促进资源节约,根据区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校要全面落实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具体负责人的工作机制,成立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制定方案,强化责任,落实措施,做好禁烧和综合利用宣传教育工作。

二、明确活动宗旨

通过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让学生了解到违规焚烧秸秆的危害性以及处理秸秆的正确方法等,认识到保护环境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培养学生爱护环境,人人有责的观念。通过小手拉大手活动,切实做到家喻户晓,教育和引导学生家长主动参与支持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

三、活动时间

2014年10月15日到11月30日

四、活动对象

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学生

五、活动内容

1.营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宣传氛围

各校要高度重视秸秆禁烧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国旗下讲话、晨(周)会、班(队)会、广播台、黑板报、宣传栏及标语等宣传阵地和工具,大力宣传秸秆焚烧的危害以及秸秆综合利用的意义,动员学生积极参加秸秆禁烧宣传活动,并通过学生告知家长秋收期间区政府将安排环保等部门进行全天候督查。

2、积极开展秸秆禁烧“小手拉大手”活动

各校要统一印发《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宣传材料,由学生带至家长,让学生人人充当秸秆禁烧家庭监督员、现实生活中的“环保小卫士”。通过学生宣传到每位家长,并在家庭、左邻右舍及亲朋好友中开展禁烧宣传,营造“露天焚烧秸秆违法,综合利用富民利国”的舆论氛围。家长签阅承诺书后,回执由学校回收。

3、结合实际开展特色宣传活动,利用学校传递出秸秆禁烧的社会舆论氛围

各校要根据通知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组织本校学生开展丰富的有针对性、广泛性、特色的秸秆禁烧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全体师生环境保护意识。组织学生成立青少年环保志愿者宣传队,组织学生走上街道、走进社区,宣传讲解“秸秆禁烧,爱护环境”、“秸秆再利用”等科普知识,引导居民为生态环境建设作贡献。

六、活动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校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做好宣传教育活动。

2.立足校园,注重实效。各校要结合省市级“绿色学校”创建工作,围绕活动内容,切实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宣传教育工作。

3.面向社会,加强宣传。各校要制定科学有效的活动方案,综合利用多种形式和手段,通过广大师生,积极宣传禁烧秸秆的政策法规,带动周围群众投身到禁烧秸秆和综合利用的绿色行动中来。

各校可将活动开展情况以新闻报道的形式报区教育局新闻投稿邮箱(tzjyxw@163.com),通州教育门户网将择优刊登。

附件: 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通州区教育局

2014年10月14日

CopyRight @ 2008-2017南通市通州区教师发展中心   版权所有 All Right Reserved.   网站备案号:苏ICP备170205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