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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5年学校卫生工作的通知(通教财〔2015〕7号)
发布时间:2015-04-03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各完中、中等职业学校,各教育督导组,各初中、小学、幼儿园,各医疗卫生单位,教育局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学校卫生工作,保障广大师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安全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2015年学校卫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不断强化学校卫生工作组织领导

1.树立“健康第一”理念。要从讲大局讲政治的高度,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理念,始终将学生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充分认识做好学校卫生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紧迫性,落实各项工作措施,促进学校卫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2.明确卫生工作职责。健全和完善学校“一把手”负总责,分管校长负实责,政教处、总务处等职能部门分工协作,校医、班主任、食堂管理员、心理健康教师、生活指导教师以及全体师生共同参与的学校卫生工作机制。制定年度学校卫生工作计划,目标任务细化到人,严防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3.规范卫生机构设置。按规定设立医务室或保健室,保证基本设施设备配备到位,保健室至少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保健教师。做好学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备工作,通过逐年招录的方式,使学校校医和护士配置达到规定要求。

二、科学应对,切实提高学校传染病防控能力

4.健康教育形式多样化。按要求开设健康教育课,做到教师、教材、教案、课时、考核“五落实”,并在各学科教学中做好健康教育的学科渗透。充分利用专题讲座、班(队)会、校园广播、家庭与学校互动、学生与社区互动等多种渠道,做好疾病预警信息和健康教育知识宣传,切实提高学生的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重视预防艾滋病、结核病、减盐控烟和毒品专题健康教育,认真办好健康教育专栏,做到每月更换。

5.疾病预警监测常态化。落实专人做好学生因病缺课监测工作、做好学生晨检和因病缺课学生病因追查工作,及时上报监测数据,无因病缺课情况的实行零报告。一旦发现传染病疫情,要科学应对,规范处置,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要在第一时间向当地卫生所报告,同时上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值班电话:86111202)、区教育局发展规划与财务科(办公电话:86512326)。各卫生所发现学校传染病聚集疫情或接到疫情报告后,要迅速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处理,督促学校、托幼机构落实各项防控应急和处置措施。

6.疫情处置流程规范化。学校、托幼机构要积极配合卫生部门调查处理疾病疫情,并做好解释宣传和善后安排工作。疫情严重的,必须根据卫生部门现场查看建议,报镇政府和区教育局同意后实施停课。停课前,须通过召开家长会或发放告学生家长书的形式,做好停课班级学生家长的思想稳定工作。要加强对停课班级学生的跟踪管理,务必提醒监护人关注居家隔离学生或幼儿的人身安全;要根据学生的自学能力,有指导性地帮助孩子在家自学。患病学生复学,需提供治疗机构出具的痊愈证明。

7.学生健康检查定期化。建立学生定期健康检查制度。各体检机构和人员要切实增强服务意识,落实精干力量,提高体检质量,重点做好高考、中考、学生体质监测等健康体检工作;要及时做好体检结果汇总和分析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并在规定时限内反馈给学生及家长。学校要根据体检情况分析,对青少年健康危险行为进行干预,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在春、秋季开学初要主动配合卫生部门认真开展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对无接种证的或未按规定接种的,应督促其及时到当地预防接种单位进行补证或补种,确保所有儿童均能享受到国家计划免疫相关待遇。同时按照要求(附件3)准备资料备查。

三、明确职责,健全完善食品安全长效管理

8.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学校要建章立制,健全学校和小卖部(校园超市)食品安全管理网络,明确相关人员的工作责任与具体工作要求,确保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和各个环节有人抓、有人管。加大食品安全培训力度,严格对照检查并实行责任追究,确保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到位、执行到位。健全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和报告制度,畅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渠道。

9.强化食堂全过程监管。学校要把好食堂采购贮存关、食品加工关、食堂留样关、消毒保洁关、从业人员管理关,确保各个环节符合食品安全规定,索证、消毒、留样、公示等制度有效执行。学校校长要经常深入食堂检查食品安全工作,分管领导、总务主任、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员及司务长更要切实履行职责,每天要组织人员对重点区域进行检查,做到检查内容有记录,发现问题有记载,纠正处置有结果,资料保存有档案,及时消除学校卫生安全隐患。

10.加强学生营养干预。建立和完善青少年营养干预机制,通过家长会、告家长书等形式,向学生家长传授合理营养、平衡膳食的科学知识,让家长合理安排孩子的饮食,有效改善青少年营养状况。各学校食堂应自觉接受师生和学生家长监督,每周五前公布下一周供应学生的伙食菜谱和价格,同时报勤工办备案。

11.落实责任追究制。教育、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联合开展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管理专项检查,对制度落实、设施布局、环境卫生、过程控制、台帐资料、应急处置等方面不到位,要限期整改,跟踪监督;整改不到位,将依法查处并追究当事人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创新举措,不断提升学校卫生工作水平

12.深入推进“健康促进学校”创建工作。继续以创建“健康促进学校”为抓手,严格对照《健康促进学校评价标准》,落实创建措施。各校在积极创造条件完善硬件设施的同时,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丰富创建内涵、着力打造个性鲜明的创建特色。对已经进入相应级别的健康促进学校,要在巩固现有成果的基础上,加强长效管理,朝着更高级别的“健康促进学校”迈进,今年力推1所学校进入“健康促进学校(金奖)”行列。

13.努力改善学校卫生设施条件。要结合全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运动场地塑胶化工程等契机,抓好学校食堂、小卖部、医务室、心理健康咨询室、操场、宿舍、厕所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的硬件建设,各学校要重视学生厕所卫生设施建设,力求学生厕所蹲位数及小便槽长度均能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并能配备相应的洗手设施。教室采光照明灯具必须按照规范要求安装,不得使用节能灯管等影响学生视力的灯具,教室玻璃不得采用影响教室采光的有色玻璃。努力改善学校食堂设施条件,促进学校食堂达标提档,今年新增10所A级食堂。

14.不断完善学校卫生工作考核办法。今年,区教育局、卫计委、市场监督管理局进一步修改完善学校卫生工作考核办法,重点突出学校青少年健康行为干预程度、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等方面。各教育督导组和各镇卫生所要加强对辖区内中小学和幼儿园卫生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年终,区教育局、卫计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根据学生卫生工作考核结果予以评比表彰。

以上通知,希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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