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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第十一批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暨组织相关“回头看”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02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关于做好第十一批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

创建工作暨组织相关“回头看”活动的通知

 通教社202113

各中小学、职业学校、幼儿园,各教育督导组:

根据市委依治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第十一批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暨组织相关“回头看”活动的通知》(通教法〔2021〕4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区第十一批依法治校(园)示范校(园)创建活动、第十批市级示范校“回头看”活动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回头看”对象

(一)评选对象

1.全区成立三年以上且未评到市依法治校示范校中小学和职业学校;

2.全区成立三年(含三年)以上幼儿园。为加强幼儿园依法办园,从2021年起开展幼儿园区依法治园合格园和市依法治园示范园创建工作。

(二)“回头看”对象:前十批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

二、评选标准和重点

(一)评选标准:《江苏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基本标准》(以下简称《基本标准》)《南通市依法治校示范校评估细则》和《南通市依法治园示范园评估细则》(以下简称《评估细则》)。

(二)评选重点:1.依法治校(园)工作机制健全;2.学校(园)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完备;3.学校(园)信息公开和内部监督机制健全;4.办学活动和教学行为依法规范;5.建立和实行师生申诉制度;6.法治宣传教育做到“四落实”;7.校园法治文化氛围浓厚。

近三年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1.学校(园)及其教职工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出现犯罪行为或者其他严重违法行为的;2.学校(园)管理制度与依法治校基本要求相违背,办学活动、管理秩序混乱造成较大影响的;3.发生乱收费、乱摊派等严重侵害学生、教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在校(园)内或者社会造成较大影响的;4.发生应当由学校(园)承担主要责任的重大安全或人身伤害事故的;5.受到党风廉政建设、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处理的。

三、评选与组织“回头看”

(一)组织申报(6月30日之前)。各拟申报学校和幼儿园对照《基本标准》和《评估细则》进行自评和佐证材料(近三年)准备。6月30日之前将《南通市依法治校示范校(园)申报表》(附件1)《通州区依法治校(园)申报汇总表》(附件2)和《自评打分表》(附件4、5)(均一式三份)报送至区教育体育局1311办公室,电子稿发送至tiejuncao888@126.com,联系人:曹铁军,联系电话:86107537。

(二)评估推荐(8月31日之前)。区教育体育局协同区依治办对申报创建工作的学校和幼儿园进行材料和现场审核评估,确定区级依法治园合格园,市级依法治校(园)示范校(园)推荐名单。已获评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学校要按照《基本标准》和《评估细则》,加强依法治校工作常态化建设,更好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区教育体育局将结合第十一批申报单位实地考察工作,组织对前十批示范校开展相关“回头看”活动

(三)市级评估(9月30日之前)。南通市教育局牵头组织依法治校(园)示范校(园)创建工作材料审核评估,并通过察看校园、听取情况介绍、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征集意见等方式进行实地考察。同时,南通市教育局将结合第十一批申报单位实地考察工作,组织对前十批示范校开展相关“回头看”活动,对“回头看”中发现的问题,将进行专题通报,问题严重的予以摘牌。

三、注意事项

(一)高度重视。各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学校(园)的法治工作,要以本次市级依法治校(园)示范校(园)创建工作和“回头看”活动为契机,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强化依法治教、依法办学、依法治校,全面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

(二)精心准备。拟申报的单位要成立专门的创建工作小组,严格对照《基本标准》和《评估细则》认真做好材料上报,精心做好佐证材料和校园环境等各项迎查准备工作;前十批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要全力做好“回头看”迎查的各面准备工作。

(三)章程建设。8月份底,各学校、幼儿园前完成学校(园)章程的制订和修订工作。


附件:1.南通市依法治校示范校(园)申报表

2.通州区依法治校(园)申报汇总表

3.江苏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基本标准

4.南通市依法治校示范校评估细则

5.南通市依法治园示范园评估细则(试行)

 

 

南通市通州区教育体育局

                                 2021年6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做好第十一批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暨组织相关“回头看”活动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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