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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全区中小学特异体质学生调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10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各高中、职业学校,各教育督导组,各初中、小学:

为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确保学校各项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防止运动损伤与伤害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监护人发现被监护人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的心理状况的学生,应及时告知学校。学校对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不宜在校学习的学生,应当休学,由监护人安排治疗、休养”的规定,为了让每一位特异体质的学生在体育课、大课间、课外体育活动中得到及时、周到的关心与照顾。现就做好全区中小学特异体质学生调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特异体质、特定疾病主要类型

特异体质、特定疾病的主要类型,如:心脏病、哮喘、癫痫、伤残、脑血管疾病、精神类疾病、心理异常性疾病及其他不适合参与体育运动的疾病。

二、调查方式

各学校以班级为单位,采用信息表的方式向家长和学生了解情况,动员家长积极配合,如实填写《通州区中小学特异体质学生信息告知表》(见附件1),并请家长签名确认后交学校存档。家长未如实告知学生有特异体质,学生在校正常的体育活动期间造成伤害的,家长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建档汇总

各学校要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建立特异体质学生档案,如实填写《通州区中小学特异体质学生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并将汇总表盖章后,于920日前交区教体局基教科邱军处。

四、纪律要求

各校、各班要以对学生身心健康负责的高度责任感,积极、稳妥做好调查工作,加强学校与学生、家长之间的联系与沟通;学校对有特异体质的学生信息落实专人负责,依法承担保密义务,严防外泄;班级任课老师,特别是体育教师要对特异体质学生的身体状况做好全面了解,使特异体质的学生在正常的学习活动、体育活动中能得到及时的关爱,避免伤害事故的发生。

附件:

1.通州区中小学特异体质学生信息告知表

2.通州区中小学特异体质学生信息汇总表

 

南通市通州区教育体育局

2021910

附件1

通州区中小学特异体质学生信息告知表

学校: 班级: 填表日期:

学生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父亲姓名

工作单位及职务

固定电话

手机

母亲姓名

工作单位及职务

固定电话

手机

其他联系人电话

(紧急电话)

(如有变更及时通知学校)

家庭住址

(实际居住)

电话:

(有或无,如“无”以下特殊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栏不用填写)

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打“√”)医院治疗相关材料附后

1.脏病(含先天性已手术) 5.精神类疾病

2.脑血管疾病 6.哮喘  

3.血液心痛疾病 7.心理异常性疾病

4.癫痫 8.其他

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医疗结论描述(需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原件及附件)

是否做过手术

是否有骨折等伤害事故

是否有家族患病史

如有上述情况,请说明时间及治疗结果:

遵照医嘱:教育教学活动禁忌或需要的特殊照顾

监护人承诺

我已如实向学校告知了孩子的体质状况。

监护人签名:

附件2

通州区中小学特异体质学生信息汇总表

单位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特异体质情况

不宜活动内容

家长姓名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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