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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南通市通州区第十七届中小学生独唱、独奏、独舞、器乐组合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14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通教基〔202166

 

各高中、职业学校,各教育督导组,各初中,各小学:

为展示我区广大中小学生艺术表演才能,提高学生审美能力和艺术素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进一步推动我区中小学美育教育改革发展,决定举办南通市通州区第十七届中小学生独唱、独奏、独舞、器乐组合比赛(比赛方案详见附件1)。希望各督导组、各学校要切实加强领导,积极宣传发动,认真组织实施,通过选拔比赛,选出优秀选手并进行专业辅导、培训后再参加全区决赛。同时,各单位在组织相关比赛时,要制定安全预案,确保安全、平稳。

附件:1.《南通市通州区第十七届中小学生独唱、独奏、独舞、器乐组合比赛方案》

2.《南通市通州区第十七届中小学生独唱、独奏、独舞、器乐组合比赛报名表》

 

 

南通市通州区教育体育局

  20211014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南通市通州区第十七届中小学生

独唱、独奏、独舞、器乐组合比赛方案

 

一、主办单位

南通市通州区教育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通州区通州小学

南通高新区小学

三、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整个活动的领导,区教体局成立比赛组织委员会:

任:丁

副主任:葛红玲

员:蔡华军 李平娟 钱晓慧

组委会秘书处设在区教体局基教科。

四、组织要求

凸显比赛内容的思想性、艺术性,突出比赛参与的广泛性,形式的多样性和组织实施的安全性。

五、组织办法

本次比赛项目多、要求高、参与面广、规模大,各学校要将比赛作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化学校美育教育改革,推进学生艺术素质评价的常态化活动之一。为了保证比赛顺利进行,各督导组、各学校要认真组织,精心安排,遵循学生自愿参加的原则,以分段、分级、分类、分组的形式组织实施选拔比赛,并在此基础上选出优秀选手参加区级比赛。

1. 参加对象

全日制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的在校学生。

2. 比赛内容

比赛曲目选手自定,内容要积极健康向上,符合中小学生的生理、心理、年龄特征,充分展示当代中小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和健康高雅的审美情趣。

3.组别设定

分设小学组、初中组和高中组。

4. 项目分类

1)独唱比赛

演唱一首自选的独唱歌曲(小学生、初中生不可用流行唱法),伴奏带或钢琴伴奏自备,限时4分钟。

2)独舞比赛

参赛舞种包括古典舞、芭蕾舞、民族民间舞、当代舞(街舞、拉丁舞除外),限时4分钟。

3)独奏比赛

除钢琴以外的其他乐器均自备,设4个专场,演奏一首自选独奏曲,一律不可使用伴奏,限时4分钟。

①西洋键盘乐器比赛专场

②西洋拉弦、吹奏乐器比赛专场(架子鼓除外)

③民族拉弦乐器、吹奏乐器比赛专场

④民族弹拨乐器比赛专场

4)器乐组合比赛

器乐组合包括民乐组合、西乐组合、中西混合组合等等,鼓励创新。具体要求:

①器乐三种以上(含三种),不包含点缀性的无音高打击乐器,如木鱼、碰铃等。采用西洋或者民族常规乐器,不含电声乐器。

②人数:612人。

③时间:不超过6分钟。

④乐曲演奏形式要符合重奏或小型乐队的要求,不能采用简单的类似独奏和伴奏的形式。

⑤现场不得使用指挥和其他形式的伴奏。

⑥器乐组合以学校为单位,选手必须是同一所学校的学生。

  1. 音响要求

  2. 独唱、独舞参赛选手的伴奏带一律制作成MP3格式(U盘),MP3文件请注明:类别、组别、序号、曲目名称(如:独唱小学组1号《xxxxx》)。

    6.名额分配

    1)各高中、职业中学、实验中学、通州小学、高新区小学、南山湖小学根据项目与组别,独唱、独舞、独奏每个项目限报2名学生参赛,育才中学(含运盐河校区)、实验小学(含运盐河校区)可报3名。民族弹拨乐器比赛每个组别古筝选手限报1名;西洋键盘乐器比赛按组别各选派2名选手参赛;器乐组合比赛,各校必须派一个组合参加比赛。

    2)通中教育督导组根据项目与组别,独唱、独舞、独奏每个项目限报5名学生参赛,通西、通南、通北教育督导组根据项目与组别,独唱、独舞、独奏每个项目限报4名学生参赛。民族弹拨乐器比赛中每个组别古筝选手限报1名;西洋键盘乐器比赛按组别各选派2名选手参赛。器乐组合比赛:各督导组选派小学组2个组合,初中组1个组合参赛。

    7.报名办法

    1)各督导组、各学校要组织比赛公开选拔,公开比赛结果,对于一些不公开选拨,不透明选送的参赛选手,举报后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赛资格。

    2)参赛选手名单由督导组和学校统一组织报送区“经典音乐欣赏”工作室陈鑫莹处,联系电话:658161,电子邮箱:249776450@QQ.com

    报名表一律按照区教体局统一印制的格式填写清楚(学校名称须填写全称),不得自行改动格式。

    3凡是在同一项目、同一组别已经获得南通市一等奖的学生不予参赛;每一位选手只能参加一个单项比赛。

    4参加过第十六届比赛并获得南通市比赛一等奖学生,不再参加本次同项目的比赛。

    5)报名截止时间:20211025日。  

    六、评奖办法

    1. 本次比赛分组、分项目设立一、二、三等奖。

    2. 指导教师奖:授予一等奖获得者的指导教师(每个项目限报1名)。

    七、比赛时间与地点

    1. 独唱、独奏、独舞、器乐组合比赛地点设在通州小学和高新区小学;

    2. 比赛时间初定为119日至1110日。

    八、其他事项

    1. 报名一定要及时、准确,所报类别、曲目、指导老师不得临时更改。

    2. 请各单位务必派员于115日上午930到通州区通州小学五楼会议室参加预备会议,并抽签确定参赛选手的比赛顺序。

    3. 如遇特殊情况(防疫不能聚集),比赛改成线上评选。

    4.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2

    南通市通州区第十七届中小学生独唱、独奏、独舞、器乐

    组合比赛报名表

    ____________学校(督导组) 比赛项目

曲目名称

指导老师

联系电话

小学组

小学组

小学组

初中组

初中组

初中组

高中组

高中组

高中组

 

说明:比赛项目按方案中确定的项目分类来填写;器乐曲目前需注明乐器名称;学校名称需填写全称;参加器乐组合的所有学生均需填报信息;指导老师及联系电话必须填报完整。

 

  关于举办南通市通州区第十七届中小学生独唱、独奏、独舞、器乐组合比赛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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