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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0-2021年度江苏省教科研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2-21 点击数:

各高中、职业学校,各初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局直幼儿园,有关局直单位:

现根据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关于开展2020-2021年度全省教科研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苏教科院科〔20221号,详见附件1)精神,按照南通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分配的推荐名额,就我区组织申报2020-2021年度江苏省教科研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办法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各高中、初中、小学。

(二)先进个人评选范围:各高中、职业学校,各初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局直幼儿园在职在岗教师;区教师发展中心研训员、教科研兼职研训员。

(三)本次工作评选时间范围为202011日至20211231日。

评选工作贯彻“面向基层,面向一线教科研人员、教师”的原则,同等条件下,向乡村学校倾斜,有支教工作经历的教师、乡村学校教师优先。

已办理退休手续或文件印发之日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得申报。

已被评为2020年度全省教科研工作先进的集体和个人,今年不再申报。

二、名额分配

先进集体

先进个人

普高

初中

小学

教科研人(专、兼职)

普高

初中

小学

幼特教

职业学

1

1

1

3

1

1

1

1

2

注:上表是南通市分配给我区的推荐名额。另,申报教科研工作先进个人的总数中,担任单位行政领导职务(含副职)的不得超过30%

三、申报流程

1.各学校、教师自主按照《填表须知》填写相应的《申报表》(表后需附清单及相应佐证材料,与申报表合订成册)。

2.各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评,于2022228日前将汇总表(纸质稿一式两份,加盖公章,详见附件2)、申报材料纸质稿(与汇总表排序一致)报送至区教师发展中心教育科研室(笃行楼304室)陈钰枢,同时将汇总表、申报表电子稿发至邮箱:jstzcys@126.com。联系电话:68977877

四、推荐办法

由区教师发展中心组织专家,根据分配名额对申报材料进行初评,初评结果报相关领导确认,在南通市通州区教师发展中心网站(https://www.jstzjy.jsfzzx/)公示5个工作日后,向市教科院推荐申报。

五、其它事项

1.本通知电子稿请至南通市通州区教师发展中心网站(https://www.jstzjy.jsfzzx/)“通知公告”栏下载。

2.请各单位接通知后抓紧做好组织、初评、推荐等工作。

 

 

附件1:关于开展2020-2021年度全省教科研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附件2:通州区2020-2021年度教科研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情况汇总表

附件3:关于组织申报2020-2021年度全省教科研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附件(《填表须知》《先进集体申报表》《先进个人申报表》)

 

                                  南通市通州区教师发展中心

202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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