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区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选举工作的有关通知
各有关学校(单位)党组织:
根据中共南通市通州区委《关于选举产生中国共产党南通市通州区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的通知》(通发[2011]12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召开党员大会。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因此各有关学校(单位)党组织要确保及时有效地召开党员大会。
2、报送相关材料。各有关学校(单位)党组织务必在4月15日前将选票汇总表、通州区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送局人事科,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邮箱tzjyjdj@163.com,联系人:易建,联系电话:86541308。
2011年4月6日
附件1:中国共产党南通市通州区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主持词样本
附件2:党代表选票样式
附件3:党代表选票汇总表样式
附件3:通州区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请相关学校在线签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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