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区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工作的
通 知
各中小学校、局直幼儿园,各教育督导组:
请各学校、教育督导组根据2012年8月25日的全区中小学校长会议精神,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面向一线的原则,采取民主推荐、逐级审核上报的办法,认真做好全区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工作。各学校在确定上报前,须在学校进行公示。推荐材料须于2012年8月30日前报送至区教育局人事科,电子邮箱:tzjyjrsk@163.com。
附:1.区优秀教育工作者表彰名额和推荐名额一览表
2.区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表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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