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管理、
心理健康教育及艺体课程开设专项督查方案
为切实保障中小学生、幼儿的身心健康,结合当前社会关切,促进学校提高政治站位,提升思想认识,推动相关工作落实,根据区领导的要求,特制订本方案。
督查范围
全区所有中小学、幼儿园。
督查内容
1.学校、幼儿园食堂管理;
2.学校心理健康教育;
3.学校艺术、体育课程开设。
督查方式
本次督查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通过现场查看、查阅资料了解学校食堂管理、伙食质量、心理健康教育、艺体课程开设的实际情况。
四、督查要求
1.责任督学结合督查要点开展督查,详细记录好的做法和存在问题,提出相应整改建议。督查记录表一式三份,其中两份于4月28日前交工作站,各工作站收齐后于4月29日交教体局教育督导科。
2.责任督学对当日上午所督查的学校,在中午时与学生一起吃学生餐,具体感受学校伙食质量情况。
3.教体局教育督导科对本次督查材料进行梳理汇总,于月底前将所有责任督学督查的原始资料、各责任区及督导科的汇总材料一并报区教体局领导和区政府办。
附件:
1.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管理、心理健康教育及艺体课程开设情况专项督查记录表
通州区教体局教育督导科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