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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年自考免考(3月份)办理说明

作者: 时间:2023-08-28 点击数:

 

免考申请时间节点

    1.网上申请时间:3月1日9:005日17:00;

    2.现场确认时间:32—5日;

 

现场办理

1、通州区免考办理咨询电话:86117616,咨询QQ:1809367969

2、如果“一键免考”系统直接审核通过,则无需来现场提交材料审核。

3、免考现场审核地址:通州区教育大厦(金沙镇通海路通州小学门旁)309室。

 

免考相关文件

 

    1、点击查看:《江苏省2023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申请通告》 (含计算机“一键免考”)

    2、点击查看: 《江苏省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

    3、点击查看:  《自考哪些课程可以申请免考》

    4、点击查看: 《免考提交材料注意事项》

    5、点击查看:计算机等级证书免考自学考试相关课程的说明

 

本省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NCRE)免考方式

        1.系统将根据考生的姓名+身份证号自动与历年我省组织的NCRE考试的合格成绩库进行比对,凡匹配成功的,必须使用“一键免考”功能办理。(无需来现场)

    2.如未匹配到,请查验NCRE证书上的考生姓名和身份证号是否与系统考生注册信息相符合,要求考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通过免考材料上传方式办理。(需带材料来现场)

 

非本省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NCRE)免考方式

 

    按《实施细则》)文件要求进行审核特别是课程名称不同的免考申请审核通过。

 

 

 

 

其他证书免考方式

        自2021年3月考试起的PETS考试和2021年6月考试起的CET4/6证书,考生可自行下载、打印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效力等同于纸质证书。

        到现场进行上传。现场负责材料上传的工作人员须在中国考试网(http://zscx.neea.edu.cn/查验无误后上传。

 

 

需提交的免考材料

 

     免考申请网上提交成功后,考生须按当地考办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提交或验核有关材料,主要有:

 

(1)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或准考证号码)及用于申请免考的各类证书及成绩单原件。

(2)参加军队系统组织的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等并获得相应证书的考生,须验核本人的相关证件,如军官证、士兵证、转业证、退伍证等。

(3)使用原学历已修课程申请免考的考生须提供毕业(结业或肄业)证书原件、毕业(结业或肄业)成绩单(学籍卡)原件。无法提供学籍卡原件的考生,须提供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学籍卡复印一份。未通过学历认证的考生须视情况另提供相应材料(如曾用名或曾用身份证证明、学历注册备案表等)。

(4)免考实施细则要求的其他材料



免考实施细则摘要

1.课程免考的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专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第二专业,均可按规定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

2.报考同一学历层次第二专业的免考

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段专业,或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可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名称和要求相同(或较低)的课程。其中非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相近专业或自考毕业生重考相同专业的,免考课程不能超过一半,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相近专业,可以免考课程代号完全相同的课程。

3.报考高一学历层次专业的免考

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即专升本),可免考已学过且成绩合格的思想政治理论课。除专业考试计划中有明确规定的以外,我省的自学考试专科毕业生不需重考本、专科段中课程代号完全相同的课程。

4.部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课程

某些专业毕业生可免考其他专业中以原学专业基础知识组成的课程。如数学专业毕业生可以免考“高等数学”、“线性代数”等数学类课程;英语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非英语类专业的“英语(一)”、“英语(二)”等课程;物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其他专业的“物理(工)”、“普通物理”等课程;计算机类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计算机应用基础”、“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计算机软件基础”等课程;汉语言文学专业的毕业生可免考其他专业的“大学语文”、“应用文写作”等课程。

5.有关证书可以免考的课程

①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及以上证书(或笔试部分成绩合格);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本校考试获得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可免考“英语(二)”课程。持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报告单的考生,成绩达到425分,可以免考“英语(二)”。

②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证书(或笔试部分成绩合格);获得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可免考“英语(一)”课程。持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报告单的考生,成绩达到425分,可以免考“英语(一)”。

③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含一级B)及以上合格证书者,或获得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中的《计算机初级应用基础》模块及其他任一模块者(共两个模块),可免考本、专科(段)中的“00018计算机应用基础”和“00019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课程。

④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合格证书者,或获得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中的《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证书者可免考非计算机专业的“00051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课程和“00052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实践”。

⑤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02316计算机应用技术”课程和“02317计算机应用技术(实践”课程。

⑥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C语言程序设计(笔试和上机)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00342高级语言程序设计”课程和“00343高级语言程序设计(实践”课程。

⑦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三级PC技术(笔试和上机)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04732微型计算机及接口技术”课程和“04733微型计算机及接口技术(实践”课程。

⑧经省级劳动行政部门考核获得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者,可免考农村自考实验区中相应专业的实践技能考核。

⑨已获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在有效期内)的考生可免考财务与会计(专科段)(专业代号5020297)中的“27872会计基础”(6学分)、“27873经济法概论”(5学分)和“30148会计电算化(实践)”(6学分)等三门课程。

6.持证书免考的有关说明

①军人有关证书免考说明。参加军队系统组织的考试所获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等相应证书申请免考者,还应交验本人的军官证、士兵证或转业证、退伍证,以证明其确是在军队服役期间参加考试。

②持各类证书申请免考课程者,其证书必须是经省级考试承办机构注册登记的单位,否则一律不予认可。

7.普通高校结业生、肄业生有关课程免考

凡国家承认学历,普通高等学校的结业生或肄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或本科专业,可以用在原高校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课程,免考自学考试同层次或低层次专业、名称及要求相同或比原专业要求较低的课程。但免考课程不得超过所报专业课程计划规定课程的一半。

 



 

 

 

 


 

 

 

 

 

地址:南通市通州区金沙镇教育大厦内(通州小学门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