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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于 征 集 、评 选 2016年 度 教 育 科 研 成 果 的 通 知

作者: 时间:2017-03-07 点击数:

各中小学、职业学校,各教育督导组,区实验幼儿园、通州幼儿园、特教学校:

为切实做好我区2016年度教育科研成果的归档、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归档、评选范围。我区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工作者于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南通市及以上合法报刊上公开发表的教育科研论文(含教学案例、教育叙事研究等),以及参与编写或独立撰写并已正式出版的著作和教材等,且字数在1500字以上。学科知识介绍、习题集、复习辅导资料;在非法出版物上发表的论文;字数在1500字以内的论文均不属归档、评选范围。教师公开发表的论文一律送复印件,复印件上必须清楚显示:刊物名称、出版单位、刊物期数、作者姓名和工作单位。凡符合要求的教育科研成果,均可入选《南通市通州区2016年度教育科研成果档案目录》,并在《通州教育》上公布、交流。

2.凡拟参加区2016年度优秀教育科研成果评选的同志,可从2016年度教育科研成果中挑选一项(每人限一项)参加评选。已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论文评选活动中获奖的教育科研论文,不再参加本区优秀教育科研成果评选。参评成果需一式两份(一份参评,一份存档)。届时,我们将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小组,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并在《通州教育》上公布。

3.受理时间教育科研成果归档、评选工作的受理时间为2017315日至415日。各学校务必严格对照要求,及时将材料报送区教师发展中心蒋忠老师(区教师发展中心笃行楼304室)。在报送材料时,必须认真填写2016年度教育科研成果归档目录。归档目录一律为打印件,同一作者的成果材料务必登记在一起,目录与成果材料一一对应,以便审核。

4.教育科研成果的归档、评选工作,既是我区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科研实力强弱的有形展示,也是我区各级各类学校办学品位高低的重要体现,还是评选教育科研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重要依据之一。另外,根据通教发【2012】14号文件精神,各校归档的教育科研成果直接与学校的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挂钩,因此,请各校切实重视并认真做好此项工作。一方面要及时、全面地向本单位的教育工作者宣传、通报教育科研成果归档、评选的对象和范围,以使每一个教育工作者都有机会展示自己的教育科研成果;另一方面,要严格对照要求,严禁弄虚作假,请各学校认真做好审核把关工作,所有上报材料均须加盖学校公章。

以上通知,希各知照。

南通市通州区教师发展中心

2017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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