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中、职业学校,各教育督导组,各初中、小学、幼儿园、社区教育中心,特殊教育学校,有关局直单位:
根据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关于开展2025年度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的通知》和南通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江苏省、南通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5年度课题的通知》(通教规划办〔2025〕3号),经南通市通州区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决定启动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5年度课题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按“学校(单位)→区规划办、专项课题管理单位→市规划办→省规划办”的程序申报。
二、评审方式
匿名评审。
三、时间节点
1.7月14—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各学校(单位)统一向区规划办报送申报材料:每课题《申报评审书》一份、《评审活页》三份、各单位申报汇总表(需申报人签字、单位盖章)一份,纸质稿报送区教师发展中心笃行楼304室;《申报评审书》(PDF版,单位简称+姓名命名)、《评审活页》(PDF版,单位简称+姓名命名)、《申报汇总表》的Excel版及申报人签字、单位盖章的PDF版(2个文件)一起打包(以单位名称命名),发送至区规划办邮箱:tzguihuaban@126.com。
2.7月18-21日,区规划办组织匿名评审,评审出两类课题:一类推荐送市参评课题,另一类推荐为区规划课题。
3.7月22—27日,区规划办对拟推荐市级参评的课题组织辅导,课题组进一步完善《申报评审书》和《评审活页》。
4.7月25日17:00前,区规划办按限额向市规划办报送推荐名单。
5.7月28—31日,推荐送市参评课题的申报人根据市规划办提供的申报账号、密码,登录“南通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系统”,完成网络申报。
6.8月4-6日,市规划办组织匿名评审,评审出两类课题:一类推荐申报省规划课题,另一类推荐为市规划课题。
7.8月8日,市规划办按限额向省规划办报送推荐名单。
8.8月11-29日17:00,区规划办对拟申报省级参评的课题进行辅导,申报人登录“省课题管理平台”,完成网络申报。
9.后续结合省、市评审结果,确定区课题立项名单。
四、课题类别与推荐名额
(一)通过各县(市、区)规划办、课题管理部门申报
1.根据市规划办要求,由区规划办推荐的课题名额为:重点课题40项,青年专项10项,乡村教师专项6项,省委托专项2项(同一类限1项),苏教名家专项(限没有在研省规划课题的2025年度“苏教名家”培养对象申报)。
2.所有申报课题通过评审,按限额向市规划办报送推荐名单,报省、市后未通过省、市立项的,且申报人没有在研规划课题的,作为区规划课题。其他申报课题,按质量确定是否立项。
(二)市专项课题不参与省立项推荐,推荐名额和具体办法由专项课题管理单位另行通知。
五、申报条件
1.通过区规划办申报的各级各类课题申报人应为区内从事教育工作的个人(原则上为1人,确需双人申报的,其申报身份均须符合相应课题类别的申报人条件)。鼓励基层学校一线教师、乡村学校教师和年轻教师申报课题。
2.专项课题申报人要求:苏教名家专项课题申报人须为省教育厅公布的2025年度“苏教名家”培养对象;青年专项课题申报人须为区内教师且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乡村教师专项课题申报人须为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中认定的在乡村学校工作的在职在岗教师。
3.有在研省教科规划课题、省教研课题未结题的,不得申报。有在研市教科规划课题未结题的,不得立项为市规划课题。有在研省、市、区教科规划课题未结题的,不得立项为区规划课题。
4.同一申报人不得同时申报两项及以上课题;同一课题不能同时跨类别申报。
六、申报选题
1.请仔细阅读《关于开展2025年度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的通知》及附件2、3。
2.省委托专项课题须根据《选题指南》所列的选题申报,不得修改课题名称。
七、其他
1.请各校(单位)认真做好课题申报工作,尤其要在申报质量上下功夫,切实提高课题设计水平。
2.本次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
附件:1.2025年度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申报书
2.2025年度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申报书
3.2025年度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评审活页
4.2025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
5.2025年度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主要研究领域
6.2025年度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委托专项课题选题指南
南通市通州区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6月10日